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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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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擬修憲 允自衛隊先發制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15]

 《讀賣新聞》昨日報道,日本政府正在檢討派駐海外的自衛隊維持和平活動(PKO),在何種情況下才可動用武器一事,日本政府有意更改憲法解釋,批准部隊即使自身沒危險,但為了履行任務,排除障礙,也可先發制人動武。當局希望今年之內能開始修法。

限針對非國家正規軍

 日本目前的憲法解釋為「超過(保護自身)的自然權權利之動武,有可能等同於憲法第9條所禁止的動武」,因此,PKO合作法所規定的動武條件,是在自衛隊員們遭受不測之攻擊時,除了保護自身及在現場人員的生命之外,不得使用武器。

 報道指出,日本政府認為自衛隊有必要參加停戰監視等聯合國維和隊(PKF)的主體業務。未來,日本自衛隊員為了保護聯合國設施、防止遭逮捕者逃亡時,即使本身未遭對方攻擊,也能先動武。但是,使用武器的對象,限定於針對犯罪集團等非國家的正規軍。

 PKO活動當中,有所謂的一般業務,譬如修築道路、運輸等,亦有停戰監視等的PKF主體業務。日本政府於2001年修法時,就決定自衛隊可參加PKF活動。

 但是,在監視解除武裝或在緩衝地帶巡迴、保管或分發武器時,即使自衛隊員本身沒直接遭受攻擊,但為了履行追蹤不明人士等的業務時,使用武器的可能性極高,因此日本政府及執政黨內部有許多人認為如果使用武器的基準不鬆綁的話,無法適應。

 日本防衛大臣久間章生昨日設法掃除外國對日本的憂慮,他說防衛廳升格防衛省不會使日本成為軍事大國。久間章生對電視表示,人們有誤解,在目前憲法下決不會出現這種事。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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