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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警方偵破歷來最精密的高科技賭場騙案,3人利用「007」占士邦式微型鏡頭拍攝荷官底牌,在倫敦多家賭場共騙取超過25萬英鎊(約382萬港元),但「萬無一失」的方法因為「太成功」而引起賭場懷疑,最終事敗罪成,有台灣傳媒報道3人是旅居英國的港人。
警方表示,「三人組」數月內利用相同伎倆行騙了至少6家賭場。3人駕駛一輛白色客貨車到達賭場,兩人進入賭場玩啤牌,另一人則留守車內。進入賭場的人在衣袖或手袋內藏一個微型鏡頭,在荷官發牌時偷偷進行拍攝。
白色貨車長泊 引人懷疑
通過電子傳輸裝置,賭場外的同黨可以看到發牌過程的「現場轉播」,並慢動作逐格重播捕捉荷官底牌。由於拍攝角度不同,啤牌點數可以被看得一清二楚。場外的人然後通過耳機轉告場內同黨如何下賭注。
女被告王碧齊(譯音)在賭檯的勝算一度高達8成,她僅用了一星期便將手上的籌碼由3.1萬鎊(約47萬港元)翻一番至6.9萬鎊(約106萬港元),王如此的「好運」,再加上幾間賭場都據報在大輸的日子都有一輛白色客貨車停泊在賭場外,種種跡象都令賭場當局生疑。
控方表示,王碧齊原是倫敦賭界備受尊重的賭客,但因為曾在賭場輸了身家,所以報復。辯護律師克羅斯表示,因為王碧齊曾在賭場輸了很多錢,所以她並不覺這做法有任何道德問題,另外,3人都債台高築,難以抽身。3人曾到多處賭博,最近曾結伴到美國拉斯維加斯,但未知有否行騙。
最高囚9月 2年不得進賭場
3人被判違反1846年的賭博法第17條,主審法官表示:「賭場老千案可能有超過150年歷史,但你們的犯罪手法在國會通過這條法例時根本難以想像。」法官判案時又指:「這是個精密而與眾不同的系統,結果令你們幾乎有必勝的把握,但你們都並非那麼聰明,因為最終亦難逃法網。」
3人在2005年12月12日承認控罪,林有業(譯音)被判入獄9個月,王碧齊及曾凡良(譯音)被判緩刑及150小時社區服務令,3人亦被賭場列入「黑名單」,兩年內不得進入賭場。 ■《泰晤士報》/《每日電訊報》/《每日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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