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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海巖17日電】中央調控內地房地產市場再出招。國家稅務總局16日發佈通知,要求從2月1日起對房地產項目全面實施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房地產企業要為開發項目繳付30%至60%的土地增值稅。在地價日益上漲的今天,該項政策將會大大增加包括港商在內的地產商囤地和開發成本。受此調控消息衝擊,周三滬深兩市地產指數均在開盤後一路下挫,跌幅逾9%,其中跌停股票更逾20隻。在本港上市的內地地產股亦普遍下挫,錄得5%至8.5%的跌幅。
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土地增值稅以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於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扭轉了以「預徵」為主的土地增值稅繳納現狀,標誌著房地產開發迎來土地增值稅「清算」時代。
堵塞漏洞 「清算」取代「預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有關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附著物(即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土地增值稅。具體稅率為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即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稅率為30%;增值額佔扣除金額50%至100%,稅率40%;增值額佔比100%至200%,稅率50%;增值額佔比200%以上,稅率為60%。
國家稅務總局一位官員指出,此次新政策細化了清算辦法,規定在三種情況下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見表),堵住此前開發商拖延不清算的漏洞。
對於因主客觀原因不清算的行為,稅務機關還將參照類似企業稅負情況,按不低於預徵率核定徵收土地增值稅。
控制流動 助減地產泡沫
去年上半年開始,國稅總局就連續發出多道通知,要求地方加強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也對地產商進行了提示。據稅務總局了解,一些地產商近年已為土地增值稅清算提留了準備金。
對於中央對土地增值稅進行全面清算,社科院金融研究員易憲容表示,是要控制內地土地流動過大,房價高而稅款偏低的情況,他相信房價會趨向穩定,而措施亦有助解決地產泡沫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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