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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銀國際報道,近日國稅總局發佈《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意在嚴格執行1993年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條例》)。根據《條例》規定,土地增值稅主要針對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房產及其附屬設施的單位和個人所得收益徵收(具體的徵收稅率詳見表1)。但是,該政策自出台以來就面臨執行難的問題。
毛利率50%項目 淨利減24%
中銀國際指出,此前,大部分地區的開發商按照銷售額的1%-2%左右預繳土地增值稅(通常情況為普通住宅為1%,別墅或其他高端項目為2%)。儘管國家已經出台系列緊縮政策抑制房地產市場過熱局面,但是依然有大量游資流入房地產市場。《通知》的出台是中央政府嚴格執行土地增值稅政策的最新舉措,並將於今年2月1日起,對房地產開發商的土地增值稅進行清算。
從表2可以看出,上述政策對利潤率較高的地產開發商極為不利。大部分上市開發商利潤率約為30%-40%。按照33%的所得稅率計算,其淨利率將下滑0.03-2.63個百分點。受新政策的影響,我們估計房地產板塊上市公司淨利潤受影響的比例將集中在9%-15%的範圍內,其中毛利率50%以上的高端項目淨利潤將減少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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