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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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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萬公屋戶 最快9月減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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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團體冒雨在立法會門外示威,要求公屋減租。 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陳美琪)政府明日將修訂影響全港68萬公屋租戶的「房屋條例草案」刊憲,建議取消公屋租金不可以超過居民入息中位數1成的規定,並引進租金可加可減機制,草案於本月底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房署消息人士希望,條例草案可於7月通過,最快9月減租。但對於條例草案容許房委會如認為「更改租金幅度微不足道」,就會繼續凍租。有政黨擔心會引起爭議。

 房署消息人士指出,有關草案於本月31日提交立法會審議,如果通過,按1997年以來收入指數變動的幅度,調整現時的公屋租金,即一律減租11.6%,並在今年2月免租1個月。公屋的平均租金將由每月1,480元減至1,310元,使約7成的公屋住戶每月的租金開支低於1,500元。另外,房委於新例生效起計算,每2年會檢討租金1次。假設條例的生效日期是08年1月1日,房委會就要在2010年1月1日檢討租金,租金增加幅度相等於入息指數的升幅,減租亦一樣。

收入指數變動「微」可凍租

 消息人士又指出,目前不考慮多免租1個月或進一步減租,為保留彈性,若用作調整租金的住戶收入指數升跌微不足道,房委會有權不調整租金,但就沒有清楚界定何謂「微不足道」,而即使要調租,整個程序最少要3至4個月時間。消息人士指:「或可留待立法會議員審議時,對是否需要『定死」一個百分比或數目為『微不足道』提出建議。」

 他續指,若2年期間因「微不足道」而令租金沒有調整,那麼原本以2年間的入息指數比較,會累積成以4年的指數變化作比較基礎。房署現時考慮該指數是否由委員會自行編制,或委任香港大專院校或公共機構編制指數,例如統計處。

2年檢討1次 不會瘋狂加租

 另外,房委會於新例生效起計算,每2年會檢討租金1次。假設條例的生效日期是08年1月1日,房委會就要在2010年1月1日檢討租金,租金增加幅度相等於入息指數的升幅,減租亦一樣。被問及有沒有信心爭取足夠票數順利通過草案,房署消息人士指:「我們會盡力游說各位議員,但對於被提出修訂的底線,是要維持『以根據公屋居民入息作為調整租金的基礎,其實我們已經立法例寫得很『緊』,絕不會出現瘋狂加租的情況,居民可以放心。」他續指,現已向2,000名被隨機抽中的居民發放家庭收入問卷。

 對於有關修例,各政黨有不同意見,自由黨支持修訂,工聯會就表示反對,堅持租金不可超過居民入息中位數1成,民建聯及公民黨則表示要研究條文才表態。再者,民建聯認為當局應延長免租期至2個月,民主黨則擔心,立法會日後難以監管租金調整幅度,表明會大幅度修訂。

議員恐惹爭議 擬提出修訂

 另外,有議員擔心,其中有條文容許房委會認為「如果微不足道就不用更改租金」,會引起爭議,甚至令房委會可以在應該減租時凍租。民建聯議員陳鑑林表示會提出修訂:「如果下降的數字是很少,或者是上升的數字是很少的話,他可以作出不調整的決定,我相信我們大家可以給他規限,譬如1%或0.5%。」

 民主黨議員李華明則表示:「因為你給予他(房委)權力,我們沒法控制、監察,今日減租好像很好,但長遠你會交給他(房委)去決定,將來加租減租的話,我們其他人、其他民意代表變得不重要。」 他又表示,會提出若干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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