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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香港的專業規管架構,個人專業服務概念與國際接軌的優勢,與內地進行跨界別合 作;
■除學術交流外,促進香港醫生與內地醫生在業務層面上的交流,並在內地推廣個人專業 服務概念;
■計劃於2007年中下旬,透過自負盈虧的模式,推行「南丁格爾行動」──廣東省山區醫療服務計劃,以廣東省山區作為先導地區,加強以社區為主的基層健康模式。
2. 金融、會計
■希望人民幣業務成為獨市生意,以增加銀行的生意量,令商貿能正確計算成本;
■容許中小型會計師行與內地會計師行進行聯營業務。
3. 法律
■要求修訂相關法例,令本港律師在取得內地與香港的牌照後,能同時於內地及香港執業;
■要求降低香港律師行與內地律師行聯營的資本門檻。
4. 工程
■要求放寬如中山、惠州、佛山等二線城市的工程規限,讓本港工程界能獨資經營,提供一條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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