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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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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院校大學生遲還書罰款641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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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生遲還書情況嚴重,為其他同學帶來不便。 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李浩彰)大學生有不少「大頭蝦」、「失魂魚」,他們經常到院校的圖書館借書,卻因為忘記還書而遭罰款,其中五間院校每年因此而獲得的「進貢金額」平均逾200萬元,過去三年累積罰款更逾641萬元。另外,大學圖書館的失書亦十分情況嚴重,在過去三年中,學生丟失的書本達3,386本,涉及的金額逾57萬元。在大批失書中,不乏一些難以買回的絕版書籍,價值非金錢可以估量。

 教資會轄下大專院校的圖書館,使用者不少為教職員,但主要用家仍是學生。據理大、港大、教院、科大及嶺大五間院校提供的資料顯示,理大圖書館使用者遲還書的情況最嚴重,三年合共所得罰款逾248萬元,每年至少徵得罰款81萬元;嶺大本身的規模較少,但收得的罰款亦十分可觀,平均一年15萬元,三年累積45萬元。

失書960本 理大最嚴重

 至於失書情況,除城大和浸大未有提供資料外,各院校過去三年遺失的館藏數目則令人十分心痛,介乎100多本至900多本不等。

 以遺失的數量計算,理大的情況較嚴重,過去三年共遺失了960本書,港大則以824本位列第二。

 港大圖書館高級助理朱進榮表示,遭遺失的書籍最多為流行小說,但亦不乏一些絕版書籍,他不排除有人看中部分書籍已經絕版,故索性不還書,「有些書雖非善本,但已經絕版,很難購回,丟失了十分可惜」。

 他又指出,即使不是遺失絕版書,一旦失書亦會為其他同學帶來不便,「即使是本地的書籍,重新採購亦差不多要一個月的時間,海外出版的書時間會更久」,在這期間其他同學無法借閱,造成很大麻煩。

 理大圖書館副館長詹婉明則指出,失書主要為一些近期及大眾化的書籍,通常較易購回,她認為,上述的情況其實可以避免,「只要同學小心些,便不會那麼容易不見書了。」

圖書館:重新採購費時失事

 理大學生會會長吳彥毅表示,曾聽聞有同學因其他同學遲還書而感到不滿,估計是借書者疏忽忘記還書。他又解釋,理大的遲還書罰款較其他院校為高,故累積罰款的金額較其他大學高。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認為遲還書的問題嚴重,並批評時下的學生缺乏同理心,「以為只要交了罰款便沒有問題,而不了解因為自己的行為而導致別人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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