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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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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命危 爛賭母澳門被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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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搖晃兒子、導致他受傷危殆的爛賭港婦(蒙頭者),被澳門司警拘捕。

 【本報訊】澳門消息:一名未婚懷孕香港少婦,幾個月前在港賣樓後,攜著逾百萬元巨款,挺著「肚子」到澳門,長期出入賭場;去年底在醫院誕下男嬰後,寄住於一名異性友人位於黑沙環的家中,即使坐月亦繼續出入賭場,懷疑有人輸錢後,將嬰兒搖晃發洩,該嬰兒日前因出現嘔吐等症狀送院,目前情況危殆。醫生發現嬰兒腦內有瘀血,認為事件有可疑,遂通知司法警察局派員跟進調查;司警經調查後,昨將男嬰的生母拘控。

 該名未婚媽媽姓何(31歲),持香港證件。司警已以虐待和棄置罪名對她提出起訴,昨午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她由司警押解到檢察院時情緒激動。疑受虐待出現搖晃碰擊綜合症狀的兩個月大男嬰,目前在山頂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危殆。

澳門產子 賭足5月

 澳門司警局發言人表示,涉案香港女子是於去年8月底來澳,有人抵澳後即入住酒店,並經常到各大賭場「搏殺」。11月份,該女子在山頂醫院產下男嬰,母子倆其後寄住在友人位於黑沙環東華新村的住所。

 本月14日晚上9時許,該女子發現兒子不斷嘔吐,立即帶同兒子到山頂醫院求醫。至本月17日,醫院方面發現嬰兒的腦內有瘀血,後經法醫檢驗認定嬰兒出現搖晃碰擊綜合症症狀,並斷定是人為造成,因懷疑嬰兒曾被虐待,通知司警跟進調查。

虐兒罪成可判囚5年

 發言人又謂,司警跟進調查後拘捕該名女子,但有人否認曾虐待,但未能解釋嬰兒的腦部為何出現瘀血。在澳門,棄置罪最高可被監禁8年,而虐兒罪最高可判監5年。

 澳門明愛表示,去年澳門發生涉及虐兒的求助個案增加三分一,反映情況愈來愈嚴重,值得關注;雖然情況未到最嚴重階段,但當局未來需要多做預防工作,避免家庭暴力令子女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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