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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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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油漆噴髮劑用料議員責政府執法無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19]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提出在油漆和噴髮劑等產品中,釐訂「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上限,禁止進口超標產品,進口商須每年匯報相關的銷售數據,以便評估規管的成效。有立法會議員質疑,當局提交的規例依賴進口商呈報有關資料,卻未見從源頭上抽檢,使環境保護署淪為「無牙老虎」,執法無力。

 在日常使用的油漆和印墨中,都含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空氣污染物,引致煙霧問題。立法會「研究與《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有關的事宜小組委員會」,昨日審議有關規例。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蔡素玉質疑,當局僅要求進口商提交有關銷售數據,則進口商大可造數,或要求從源頭監管,進口時進行抽檢。

 環保署助理署長謝展寰表示「好難每批貨進口時都去化驗」,而從源頭登記進口產品資料,會對業界構成滋擾,相反業界每年報稅時會整理銷售數字,當局認為依靠進口商呈報可行,況且會有突擊巡查行動,監察市面上有否違規產品出售。不過,蔡素玉認為事後追查「無補於事」,因超標產品流入市面、污染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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