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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及衛生署已為阻截無預約證明的內地孕婦,做好準備。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梁嘉儀)特區政府計劃由下月1日開始實施的入境新政策,規定懷孕逾7個月的內地婦女倘未能出示香港醫院發出的預約證明,或會被拒入境。有消息透露,特區入境處將提早於下周試行新政策,在衛生署人員配合下,對有懷疑的孕婦進行查問及核實懷孕周期,不合規定的會被拒入境,為抵擋內地孕婦入境潮做好準備。
消息人士透露,在2月1日前,入境處會在部分已預備好的管制口岸及車道提前執行新政策,以測試新政策的實際運作和各部門的協調。當局會在出入境大樓加派職員觀察,處方已從各個部門調動約120至130名人員嚴陣待,其中包括來自入境處特遣隊的人員:「特遣隊職責之一是確保不受歡迎人士不可入境,雖然現在部門要幫手捉孕婦,但不擔心會令人員分心,使黑名單人士能夠入境。」獲調派的人員將會接受處方的特別訓練。
特訓人員派駐各口岸
同時,衛生署人員也會在場候命,憑孕婦的姿勢等專業醫學常識推斷懷孕周數,如懷疑懷孕達7個月左右,會查問對方入境原因,及要求對方出示證明文件,「如果有(醫院)預約紙,就可以入境;如果無,就要走。」若雙方有爭拗,最終會送到醫院作最後定斷。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就政策提早實行一事回應稱,有關政策會如期在2月1日正式實施。在新政策實施前,內地孕婦即使以產子為目的也可入境,但下月起則只有預約的孕婦才能入境。助理處長(管制)趙偉佳將於下周到管制站,向前線人員講解指引及安排。同時,處方也會在下周與衛生署進行系統測試,讓雙方的資料傳輸等工作順利。
律師:阻截有理 不涉人權
律師黃國桐表示,限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新政策,只屬行政指令,並非經刊憲的新法例,因此即使入境處提前實施,也不涉及任何違規、違法。他指出,入境處擁有是否讓境外人士入境的最高權力,「除非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否則所有境外人士,甚至拿著已簽發入境簽證的旅客,入境處也有最高權力或理由,拒絕他們入境,其中亦不涉及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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