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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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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太:裁決不影響立會運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23]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回應長毛提出司法覆核敗訴的案件表示尊重法庭的裁決,法院的裁決肯定了議事規則並沒有違反《基本法》,相信裁決不會影響現時及日後議事的運作。她指出,若議員對議事規則內容有任何不滿可提出討論 ﹔雖然梁國雄並沒有採取有關途徑,但她仍尊重其提出上訴的權利。

涉公帑 敗方付堂費

 范徐麗泰表示:「法院的裁決沒有影響立法會現時的運作。以前是這樣做,將來也是這樣做法,議事規則是由立法會決定,議員有權改變議事規則。」

 她指出,立法會主席的職責只是執行議事規則,她本身並沒有參與制定議事規則:「本來已經很清晰,回歸前已經設立,當時名為會議常規,內容已經很清楚,並非經過今次事件,才變得清晰。」她又稱因訴訟費為公帑,需向公眾作出清楚交代,故將會交由立法會法律顧問代為申請,要求敗方支付堂費,至於費用多寡則由法官裁決。

曾鈺成 : 應再無爭議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曾鈺成表示,法院裁定長毛敗訴,已清楚說明議事規則中有爭議的條文沒有抵觸《基本法》,沿用的議事規則可以繼續執行。他認為,目前法院已經就議事規則內容,作出清楚的裁決,應該再沒有任何爭議,既然法院已經有了裁決,代表事情已經得以解決,無需要再去討論。

 身兼大律師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鄺志堅表示,歡迎高等法院有關議事規則的裁判。他認為有關判決使立法會議事規則可免受衝擊。他又指出,高等法院的判決亦證明立法會主席及議員,多年來在執行有關議事規則上沒有存在任何違規問題。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則稱,判決反映現時的議事規則是限制了沒有被《基本法》限制的權力,「似乎議事規則的效力較《基本法》更重要。」他建議,立法會應召開會議檢討「議事規則有否違反《基本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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