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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法制日報》23日報道:據國家社科規劃《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問題研究》課題組組長王明高透露,「我們已經對反腐敗立法有了一個初步的構想。」但王明高對反腐敗法在中國出台的時間表也無法預測。
爭取2010年前出台
2005年1月,中央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中提出,爭取在2010年前出台相應的反腐立法。王明高說,「反腐敗法的出台是一件天時、地利、人和的事,缺少一樣條件都不可能。」
以公民舉報制度為例,對普通公民而言,在有了反腐敗法所構想的反腐敗制度規範後,舉報將變為程序規範、安全、有保障的行為。
強行搜查就是為了反腐敗而特別設置的一個制度。「反腐敗法在制度設計上會考慮到比較詳細的情況,並且會設立相應的制度制約這些權力。」
「兩規」制度法律化
反腐敗法構想中提到中國在反腐敗的長期實踐中,形成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經驗,如何把這些經驗法律化、規範化。如:「兩規」制度,「兩規」是指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向紀檢部門如實說明自己的問題。但「兩規」在法律依據上有待完善。如將執法主體規定為反貪污賄賂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嚴格限定案件類別和執行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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