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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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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爭連任 依法續履職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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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瑞麟(左一)表示,按《基本法》,行政長官競選連任時可以繼續履行職務,不須休假。 本報記者高仲明 攝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沒有計劃休假參選,在社會上引起一些不解的議論。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解釋,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角逐連任時可以毋須休假,繼續履行職務,「正如立法會議員一樣」;但他必須遵從不能用政府資源競選的規定,並需要向選舉事務處提交競選經費報告,有關資料也會公開給市民參閱,確保所有開支符合規定。惟基於保安理由,特首角逐連任時,可使用政府車輛及保鑣。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第3屆特首選舉安排。林瑞麟在會上表示,選舉事務處當日會派出130名員工協助選舉工作,場內會設有逾40個投票間,確保投票過程流暢。對於有人擔心當天9時至10時的首輪投票時間過短,他認同可考慮把有關時間延長半至一小時。

立會議員安排相同

 目前,當局正與警方及運輸署商討示威區安排,稍後會作公布,而796候任委員將於下月一日就任,倘任何一位選委被剔除資格,當局不會進行補選,並會由得票次多者補上。

 會上,多名立法會議員質疑,曾蔭權在巡視其「選舉辨事處」時使用了特區政府車輛,又指他24小時出任行政長官工作,會對選舉造成不公平。林瑞麟強調,基於保安理由,行政長官角逐連任時,可維持使用政府車輛及保鑣。而根據《基本法》的安排,現任特首在參選連任時是應當繼續履行職務的,正如美國總統在競逐連任時,會在選舉期間履行其職務;而香港的立法會議員在爭取連任時,競選期間同樣可以繼續議員的工作。

公私帳目分開處理

 他強調,根據法例規定,現任特首所有涉及競選的經費,包括所屬選舉辦公室的開支,均要作出申報,並與特區政府運作開支分割,正如前特首董建華在爭取連任時的安排一樣,而特區政府會堅守分開處理帳目原則。他說:「若然曾特首宣布參選,我相信他的競選辦公室要有一個整全的競選經費報告,最終要交給選舉事務處,我相信會涉及準備期間的經費。」

 總選舉事務主任林文浩補充指,根據法例,競選開支報告需要於競選後30日內提交選舉事務處,報告書可供市民參閱,透明度相當高。

特首論壇不宜官辦

 另外,有議員促請由特區政府籌辦特首選舉論壇,但林瑞麟回應指,為免論壇的獨立性受到質疑,故當局不宜自行安排,他相信各傳媒機構都會舉辦有關的論壇,毋須由政府「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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