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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越山24日電】配合這次黨委換屆,中央對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的任期、交流從時間到空間的明確界定,預示著任期制的真正到來。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縣以上黨政正職領導的每個任期為5年;在一個任期內因工作特殊需要調整職務,一般不得超過一次;在同一職位上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10年的,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在同一層次領導職務累計最長任職時間為15年;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10年的,必須交流。中央黨校黨建部副教授張曉燕就此指出,中央對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的任期、交流從時間到空間的明確界定,預示著任期制的真正到來。
擴大黨委會 職能強化
此外,本次換屆調整了黨委全委會和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比例,適當增加了黨委組成人員名額,使人大、政府、政協等部門主要負責人都進入了黨委全委會,強化了黨章賦予地方黨委全委會作為領導機關的地位和作用。
而通過減少黨委副書記職數,實行「一正兩副」模式,擴大黨政交叉任職,省長(市長、縣長、鄉鎮長)兼任黨委副書記,改變只有政府正職和常務領導進黨委常委會的做法,使大量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進入黨委常委會,為加強黨委常委會集體領導、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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