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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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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搬貨 花販圍食署人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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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批警員到場排解食環署與花販的衝突。

 【本報訊】屢次發生食環署職員與花販發生爭執的花墟,昨午又發生同類事件。一間鮮花批發的女職員疑將花擺放在行人路時,遭食環署職員拉人搬貨,女職員情緒激動,附近花販到場聲援。其間,另一名男花販混亂間被載花水桶壓傷腳趾,其他花販隨即群情湊湧,一度包圍食環署車輛要求交出傷人食環署職員,事後須警員到場平息事件,並將兩名受傷花店花販及女職員一併送院。

突然巡查 花店職員休克

 現場是太子道西180號「輝記鮮花批發」,由於年近歲晚,部分花店將花桶擺放出行人通道作招徠,讓市民選購。據悉,過往食環署職員一周來巡視一次,惟近周則巡3至4次,原本有關方面會通知花販何時來巡查,但昨日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即場拉人搬貨,結果引發今次衝突。

 事發於昨日下午4時許,當時在「輝記」工作的「Ming 姐」疑將一桶花搬到行人路擺賣時,突然衝出數名食環署人員,並指「Ming 姐」非法擺賣,要拉人搬貨;由於「Ming 姐」只是打工,感到含冤莫白下情緒激動,引起附近其他花販不滿到來聲援,一時間聚集多名花販與食環署人員理論,而「Ming 姐」在爭拗間亦出現休克、嘔吐不適;另一名姓冼(45歲)男花販不值食環署人員所為,在阻止他們搬貨期間,報稱被人以水桶壓傷左腳腳趾,當場跌倒地上呼痛,其他在場花販立即鼓譟起來,食環署人員雖然增援到場,亦未能控制場面,只好報警求助。

稱遭壓傷腳趾要交人

 警員接報到場時,食環署人員已登上一輛麵包車,而大批花販包圍車輛阻止他們離去,不停叫一名「戴眼鏡」的食環署人員落車,指其涉嫌傷人,最後由警員排解,讓食環署車輛駛離現場;警方事後召救護車將兩名受傷花販及女職員一併送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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