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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央社28日報道:檢調偵辦力霸集團弊案,27日傳訊力霸代理董事長王令楣、力霸副總經理秘書程楚秋等7名力霸人員到案。由於檢方認為王令楣對公司違法放款、假交易等行為知之甚詳,還是主導者的角色,28日晨複訊後依背信、違反證交法等罪諭,令她以新台幣800萬元交保,程楚秋則是200萬交保。檢調發現,力霸、嘉食化聲請重整時,整個力霸集團只有力霸創辦人王又曾、嘉食化董事長王金世英、副董事長王令台、董事王令一、王令楣5人知情,其他董監事、監察人全被蒙在鼓裡。至於董監事會議記錄,則是聲請重整後,才由王又曾、王金世英、王令一、王令楣等人「補簽蓋章」,事前並未開董事會。
檢調還查出,力霸集團旗下七十餘家子公司,在互相進行假交易買賣或貸款時,所有的董事會議記錄也多半是事後補做,相關董監事的印鑑、公司大小章,都統一由程楚秋負責保管,王又曾及王家子女每次指示親信製作偽造的董事會議記錄後,都拿給程楚秋蓋印,因而認為王令楣與程楚秋涉嫌重大。
專案人員表示,力霸、嘉食化公司遭掏空手法,其實與力華票券、中華商銀、亞太固網等案雷同,不但都是與虛設的人頭子公司假交易、買賣公司債,公司內部的董監事席位,王又曾家族均佔一半,董監事會的存在根本沒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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