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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央社29日電:廣東東莞市3名台商當選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東莞市委員會委員,台灣陸委會29日聲稱,如果這3名台商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將違反兩岸條例出任中國黨政軍及政治性機構職務的禁止規定,陸委會在了解狀況後將會同相關機關予以處分。
陸委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中午在記者會指出,「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如果有違反情事,政府將可處以10萬元(台幣,下同)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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