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牆殘破,鋼筋外露。
記者曾就「白屋」事向政府有關部門查詢。在本版付印之際,收到官方回覆,簡錄如下:
1. 警務處保護證人中心於2002年6月遷出該物業;
2. 物業由政府產業署暫管,長遠使用規劃由規劃署處理中;
3. 物業於數十年前建成,現空置,暫未有其他使用計劃;
4. 只會以短期出租方式,用作電影拍攝場地;
5. 沒有計劃開放予公眾人士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