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央社30日電:上海前首富周正毅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和行賄罪,再次被捕。但同時,他仍在香港廉政公署的通緝名單之中。周正毅是否可能移交香港受審,備受關注。一名中國引渡專家分析指出,訴訟移管是目前較可行的辦法。
通過「訴訟移管」
周正毅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和行賄罪,本月21日被上海市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同時,香港廉政公署從2006年10月23日開始通緝涉嫌詐騙上市公司的周正毅。
對於上海市檢察院對周正毅批准逮捕後,是否可能移交給香港廉政公署接受香港的審判?內地《檢察日報》引述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黃風表示,中國內地和香港沒有達成移交逃犯的協定,難度較大。黃風用「無法可依」表述目前兩地移交逃犯合作方面的最大障礙。
對於周正毅案件的解決辦法,黃風認為,訴訟移管是比較可行的辦法。目前有兩種操作方式,一種是香港方面把相關證據資料移交給上海司法機關,讓上海司法機關對其在香港的犯罪行為進行審判。另一種是在周正毅接受上海司法機關調查和審判期間臨時將其移交給香港廉政公署,以便特區司法機關能夠及時對有關案件進行調查和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