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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引發軒然大波的「食魚屙油」事件主角「油魚」(oil fish),是屬於棘鱗蛇鯖(Ruvettus pretiosus),而不是另一屬的異鱗蛇鯖(Lepidocybium flavobrunneum)。可是在不同國家與地區中,當局都會把兩種不同屬的魚混淆起來。
「油魚」在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地,竟作為「異鱗蛇鯖」的易名。美國「異鱗蛇鯖」易名有mackerel、butterfish、oil fish、caster oil fish、rubbishfish、waluu 或 gemfish。加拿大也把「異鱗蛇鯖」稱作oil fish、gemfish或butterfish。澳洲也稱作oil fish、black oil fish和rubbishfish。
而各地有關當局對油魚取態亦各異。其中日本及意大利已禁止入口。美國曾於1990年代禁運該魚,但已經解禁,但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仍然反對進口和州際交易油魚。英國食品標準局(FSA)於2001年及2003年年發出警告,指示食物供應商,勿將油魚與相似的魚類混淆,更不能稱油魚為「鱸魚」或「海鱸」。
澳洲政府不建議該魚入饌。歐盟、加拿大及德國當局則指示,該魚的包裝上需詳細標示學名及常用名稱,後兩者更要食物包裝上要列明進食該魚可出現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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