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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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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典範—瑞典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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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生活融洽,是瑞典人值得驕傲的理由。

張 曦

 要數現今全世界兩性最平等的國家,近年瑞典一直居於榜首。去年12月,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2006年全球性別差距報告」中,按照經濟、法律、社會方面的標準進行性別研究排位,前四位分別是瑞典、挪威、芬蘭和冰島。雖然報告中沒有包括香港,而中國排在63位,似乎離男女平等的基本要求相差甚遠。

 這次研討會特別邀請了瑞典總領事、瑞典對外文化交流委員會、瑞典性別平等委員會及瑞典瑪爾摩大學(Malomo University)的代表及學者,和大家分享瑞典兩性平等經驗。這個全世界兩性最平等的國家,究竟哪些方面做得出色,值得本港借鏡?

 自1921年,瑞典婦女獲得選舉權以來,提高婦女社會地位的努力一直在瑞典各方面得到發展。女性登上政治舞台對瑞典來說極為重要。十年來,瑞典的男性和女性在政府和國會中各佔半數,這完全是自由選擇的結果,因為瑞典人認為,女性政治家不僅滿足那些「軟性」政治領域,也能進入原本由男性統治的政治領域,比如財政、經濟以及國防,機會平等問題也應運而生。

 此外,通過墮胎法律,允許女性懷孕第18周內可自由墮胎;關注家庭暴力,規定所有針對女性的家庭暴力行為都將受到法律懲治;有關針對女性暴力的法案開始施行,其中包括「侵犯女性尊嚴」的部分條款;禁止職場上性別歧視法案的通過等政策及措施,都反映了瑞典「女權運動」的展開。

 幾乎所有瑞典女性和男性都有一份有償工作,或是正在讀書。瑞典的女性不必在家庭和事業中做出選擇,而是可以兩者同時擁有。這一體系的基礎理念是,男性和女性都應該有能力供養自己。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稅務系統和國家福利政策就對男女一視同仁。政府通過個人稅收政策、普及的學齡前兒童看護、及高福利性的家長津貼來鼓勵女性走出家庭去工作,同時也鼓勵她們在休了一至兩年親子假後,重返工作崗位。

 家長津貼制是瑞典高就業率的基石,在13個月離職期間,員工能享有的家長津貼是正常薪水的80%,在額外的3個月親子假中,父母每天享有的家長津貼是相同的。最近的統計表明,僅有2%的瑞典女性是家庭主婦。而近幾年,瑞典女性花在家務上的時間已經減少。

首創「父親親子假」

 對於家庭分工,瑞典也帶來較為有趣的好榜樣。走在瑞典街頭,會發現很多推著嬰兒車的父親。其實,是因為瑞典擁有全世界首創的「父親親子假」這一概念。那是上世紀70年代,由當時政府為實現真正機會平等,做出的勇敢政治決定。到了1995年,國會引入了為期一個月的父母雙方都享用的親子期。

 在瑞典各個層次的教育體系中,實現機會平等的目標也有充分體現。1980年,「機會平等」被加入了瑞典的義務教育體系(即7至16歲的學生)以及高中(16歲以上)的課程。1998年,瑞典為1至6歲兒童的學前教育也專門開設了一門新課程,要求學校幫助孩子培養反傳統的性別角色意識。幼稚園以同樣的方式對待男孩和女孩,比如鼓勵男孩子在洋娃娃區玩耍。

 如今,瑞典已擁有一套相當完備的法律規章體系保障各項平等權,保證同工同酬,禁止性別歧視和騷擾。可以看到,在任何一個其他歐洲國家,女性都沒有這麼高的家庭以外的就業率。而且,近年來只有少數幾個歐洲國家的出生率高於瑞典。不過,男女員工的薪資差異在瑞典依然存在,這也是全世界都要關注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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