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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居住房500萬平方米,解決6萬困難戶住房。
■二、改造棚戶區,新建住宅95萬平方米,1.6萬戶住新房;啟動治理礦山沉陷區。
■三、新增就業崗位40萬個,培訓農民100萬。
■四、115個縣(市、區)推行農村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制度。
■五、解決200萬農村人口飲水困難和飲水安全問題。
■六、山區20萬貧困人口脫貧,55萬特困群眾實行低保。
■七、提高各類優撫對象的生活補助標準。
■八、新建改建城鎮中小學標準操場1,000個。
■九、太行山等革命老區免除農村義務教育學雜費。
■十、11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二級以上天數增加5%。
■十一、繼續實施村村通水泥(油)路和村村通客車工程,修建水泥(油)路1萬公里。
■十二、啟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發展農村連鎖便民店8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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