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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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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情敵之夫600萬 婦人還柙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02]

 【本報訊】一名加拿大籍中年婦人,發現丈夫與一名有夫之婦有染後,將憤怒轉成貪念,竟威脅情敵的丈夫「×先生」,要將他妻子的裸照公開,「×先生」得悉妻子不忠後,仍願意向被告支付港幣30萬元來「擺平」事件,豈料被告貪得無厭向「×先生」勒索100萬元加幣,「×先生」報警,警方趁被告與「×先生」交易時拘捕她。

憑情敵裸照收30萬增貪念

 被告方佩林(44歲),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控一項盜竊及兩項勒索罪名,暫毋需答辯,還柙至3月1日讓控方取律政司指示。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12月14日,在銅鑼灣告士打道310號柏寧酒店內,偷竊「×先生」港幣30萬元,及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先生」交出100萬元加幣(逾港幣662萬元)。她亦涉嫌於今年1月30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內不當地要求「×先生」交出100萬元加幣。

 控方向法庭申請禁止傳媒披露「×先生」的身份。案情透露,被告得悉「×先生」的妻子與其丈夫有「超越朋友的密切關係」後,成功取得情敵的裸照,遂以那些裸照勒索「×先生」金錢,「×先生」曾向被告支付港幣30萬元,但被告仍不斷向「×先生」勒索100萬元加幣。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收取「×先生」港幣30萬元,更對警員稱要「×先生」和妻子對她作出補償。

 辯方嘗試為被告申請保釋,但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為免被告棄保潛逃,反對她的保釋申請,將她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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