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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獎禮因轉播權引發的不愉快事,這已非第一次,只是過去歷次都沒有這回導致主席要「劈炮」那麼嚴重,為公眾做事,最怕是有責無權,文雋的請辭是可以理解的,不過也希望文雋明白,金像獎董事局並非有意要他難做。筆者相信如果金像獎董事局有足夠的辦事經費,肯定不會發生今次的事,俗語說:「鬼叫你窮咩!」
金像獎組織每年花這麼大的力氣搞頒獎禮,無非想把這個具歷史、有意義及有一定代表性的活動延續下去,甚至使它發揚光大,在這活動上出力的人是有,就是欠出錢的人,所以就要靠頒獎禮轉播的版權費,金像獎組織並非牟利機構,但每年所需卻不少,因此頒獎禮轉播權向外索價,也要看誰付的價錢最高,這次不愉快事件的發生,相信很大程度與此有關。希望本文見報之時,文雋已在金像獎董事局局內局外人力挽之下打消辭意,至少要力挺至年中。
除此,金像獎在辦完本屆頒獎禮,應認真把今後向外洽售頒獎禮轉播權的權責分清楚,以免再次發生今次事件。
個人以為這次的事,表面與無線無關,實際無線舉足輕重,因為如果無線能帶幾分扶助香港電影的想法,每年的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獎禮,必然辦得順利得多,無疑,無線是個商業機構,買賣中抬價壓價討價還價是理所當然,但如果是個非牟利對手,是否可以放例外一點?何況邵逸夫先生又是這麼熱心支持電影獎活動的長者,今時今日,邵先生雖然不再玩電影,但香港畢竟是邵先生賴以玩電影院至發光發熱的福地。 ■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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