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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案其中一名疑犯落網後,由警員押解到西貢小巴站重組案發後棄衣的經過。 資料圖片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遇襲案,早前被警方拘捕的4名男子,昨於區域法院同承認一項串謀傷人罪。於17年前曾干犯誤殺案的第2被告,聲稱因希望申請綜援及找工作而向何俊仁求助,但何俊仁沒有回覆,氣憤下才決定教訓他;該男子又承認是自己拿出2.5萬元予其他同黨作犯案報酬。法官曾質疑被告既申請綜援,為何有錢買兇;次被告稱好彩找到裝修散工而有收入。4人還柙至本月12日判刑。
4名被告,依次為張永豪(29歲)、無業;梁均平(44歲)、裝修工人;陳俊傑(27歲)、無業;及梁富強(57歲),機械技工。4人承認於去年8月12日至8月22日,意圖使何俊仁身體受嚴重傷害,串謀與PC Chung,Michael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第3被告認襲擊林子健
此外,第3被告承認於去年8月20日,在中環皇后大道中10號地庫的麥當勞快餐店內,襲擊林子健,其餘3人否認此項控罪,控方將控罪留在法庭檔案裡不作起訴。
控方高級政府律師陳大偉回應法官鮑理賢的詢問時表示,兩名控方證人,即民主黨屯門區辦事處職員確認,次被告梁均平曾到該辦事處求助。辯方事務律師昨於中段曾要求將部分陳詞列作內庭聆訊,屬罕見要求,惟經控辯雙方協議後,控方把各被告的口供和背景資料呈交法庭參考。
港島重案組高級督察何振東透露,警方正扣查一名56歲酒吧經理,為第4被告朋友,懷疑與案有關,目前獲准保釋;至於較早前一名53歲女子,為第4被告的妻子,警方已完成相關的調查。
控方案情指,次被告05年從東莞回港後遇上財政困難,向何俊仁議員辦事處求助,希望申請綜援、公屋及找工作,但得不到滿意回覆,決定襲擊他。於案發前數天,各人曾聯同另外稱作PC Chung及Michael的人士,在每晚6時許到深夜11時,多次到達何俊仁位於屯門蝴蝶h的辦事處外等候,企圖襲擊何俊仁。
次被告稱遭不禮貌對待
次被告事前亦與何俊仁理論,他聲稱遭到何的「不禮貌對待」;各人原本打算以拳腳攻擊,後改為使用木製警棍。次被告亦曾向第4被告透露,他曾到屯門與何俊仁理論,要求何協助他申請綜援及公屋,但何給予不禮貌對待,拒絕幫助他。
案發當日,第4被告以電單車接載第3被告,其車尾箱載有次被告早前放下的一袋長形硬物。在灣仔,何俊仁帶領示威人士進行「反銷售稅大遊行」,首被告和次被告沿途緊隨,認為何俊仁在該麥當勞餐廳內最容易下手,襲擊期間次被告手上的警棍折斷,他改以拳頭襲擊,襲擊後各人立即逃離現場,首被告與次被告,及第3被告分別逃至佐敦及西貢;第4被告一直沒有出現。
案發後,4人先後逃回內地。在深圳一次聚會前,第3被告把款項交給第4被告,再由他把8000元及1.7萬元分別交予首被告和第3被告,二人表示已把報酬用於娛樂、桑拿、按摩,款項全都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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