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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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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案 「紅娘」囚2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09]

 【本報訊】歷來最大宗涉及中介人安排假結婚的案件,成功「撮合」12宗內地人與港人假結婚的中介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14項罪名後,被暫委法官阮偉明判即時入獄2年4個月;另一名和內地女子假結婚的香港青年則判囚8個月。

 曾任繪圖員的首被告戴駿然(48歲)承認串謀詐騙罪、教唆他人對入境署職員作虛假陳述、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14項罪名,即安排虛假結婚,便利一些內地人士申請探親簽註與單程證,甚至以家庭團聚為由申請定居。

 第3被告古紀進(23歲)餐廳侍應,為首被告的前同事和好友,承認於一項串謀詐騙罪,即2005年11月串謀首被告與一名內地女子假結婚。 控方透露,次被告為內地女子鄧秋英,涉與本港男子假結婚,稍後將於區域法院開審,另一涉案港男則已棄保潛逃。

 案情透露,首被告於2005年11月至去年11月間循報章徵婚廣告找到合適人選後接洽,安排「新人」在本港或內地註冊;本案共涉及共12對中港男女虛假結婚,首被告每當一次「紅娘」,可獲1萬至2萬元的報酬。案件至去年11月次被告入境時遭入境處調查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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