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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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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權不酌情 綜援申請困難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09]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多個社福團體及議員,均在昨日的立法會上批評當局,未有好好運用酌情權,制度僵化,令稍有積蓄人士一律無法成功申請,有需要資助的人靠報館募捐維持生計。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指出,當局審批綜援需時往往比所說的4星期漫長,簡直是「石沉大海」。

 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和明愛家庭服務在會上指,當局政策令求助人感到很無助,不少都要靠報館及市民的募捐解決問題:「電熱水爐最平都要1,075元,社署只發950元,那125元足夠他們煮5餐飯了!」,「有些個案是爭別大債,積蓄是用來還款的,卻因這筆款項未能申請綜援。」

 社署副署長羅德賢回應,部分居港未滿7年、不合乎申請綜援資格的人會豁免,若行使酌情權是機械式的指引,則已非酌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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