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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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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宿婦一封利是黃仁龍銘記在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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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仁龍稱過往的義工經歷,令他願意擔當律政司司長之職。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出名行善最樂,早在未出任司長一職前,已常常四出扶弱濟貧。他昨日到訪中大崇基學院周會,便以個人10多年的義工經驗,和年輕人大談何謂「止於至善」,更直言若非往昔經歷,面對特首曾蔭權在前年邀請他加入問責班底,他可能已做出另一個決定。

過往經歷成當司長動力

 黃司長細說,當義工令他清楚看到個人不足,學會以尊重和關心去建立關係。他說:「當你面對一個失禁的阿伯,對你不理不睬,你縱有劍橋學位、大律師資格,你縱有更多的錢和更高的地位,都是完全沒有關係的。」他又憶述有一年農曆年,眼見一位駝背露宿老婦,連一頓好飯也吃不到,本想給她100元利是,豈料老婦堅決拒絕,反而從口袋中掏出一封內有5元的利是硬要給他。他坦言:「這封利是真是千斤重,是我一生人收到最貴重的一封,我決定收下,這是我對阿婆作為一個長者的尊嚴和價值的致敬。」

 黃司長把每一幕片段銘記於心,更直言若沒有以前的遭遇,面對曾特首在前年給他的邀請,他可能會做出另一個決定。他表示,孩童時代和義工經歷,令他對這個社會有一份感情。他說道:「我和大家當中很多人都是草根出生,在那一個階層的人,都期望社會可以提供一個環境令他們可以有希望、有機會。」他坦言,唸法律出身的他,深知道有希望有機會的環境,必須建基於法治和公平。

公眾利益是最大滿足感

 黃司長以一位朋友送給他的金石良言,與年輕人共勉,「你不單要致力使人敬畏法律和遵守法律,更要使人明白,儘管是那些剛接觸法治的人︰社會無法治不行;培養法治精神,人人有責。」他坦言,律政司要處理的事情涵蓋面非常闊,有時候也令他戰戰兢兢,「因為每一個決定,每一個意見,都可能對香港社會帶來很大的影響。」他強調,「公眾利益」並非政府迴避問題的一個藉口,它代表政府決策上最終的依歸,也是工作上最大的滿足感。■本報記者 曾少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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