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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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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承諾賴昌星遣回不判死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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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干以勝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會上說,中國已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處他立即執行和緩期執行,這個法律規定是非常明確的,並奉勸賴昌星回國投案自首。 中新社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越山13日電】中央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干以勝今日在回答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若是遣返回國,中國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他並透露,從澳大利亞回國投案自首的賴昌星之弟賴昌圖目前刑期已減為12年6個月。中國數名反腐專家指出,中央紀委高官今日對賴昌星問題「花費」如此長的時間進行「高調」表態,表明賴昌星遣返工作或許已有某些突破。

 干以勝指出,遠逃加拿大已逾7年的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若是遣返中國,中國已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干以勝今日在新聞發佈會上強調,中國是一個負責任、講信譽的大國,說話從來是算數的。他奉勸賴昌星回國投案自首時稱:祖國的大門始終是敞開的。

中國刑法規定明確

 干以勝今日披露賴昌星案的詳細情況時指出:賴昌星是被國際刑警組織通緝的刑事犯罪逃犯。前不久,加拿大聯邦法院對賴昌星遣返前風險評估進行了司法覆核聆訊。賴的律師在法庭上主要針對賴昌星若遣返會不會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最終也要執行死刑以及賴昌星遣返後會受到司法機關虐待進行了辯護。

 干以勝指出,中國刑法規定,死刑有兩種情況,一是立即執行,一是緩期執行。中國已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處他立即執行和緩期執行,這個法律規定是非常明確的。

原囚無期 19人獲減刑

 他強調,從查處賴昌星走私集團案件的事例可證明,賴昌星案件先後有30多人投案自首,其中多數是從國外或境外回來投案自首,對這些人,司法機關全部兌現了政策,給予了寬大處理。其中,賴昌星的弟弟賴昌圖從澳大利亞回國投案自首,論罪應當判死,但由於他投案自首,且能夠配合司法機關審理案件,現在已經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而且由於認真服刑和改造,目前刑期已減為12年6個月。

 干以勝透露,在賴昌星走私集團案件審理過程以及有關的罪犯服刑之後,他們的合法權益都受到了保護,人格也都得到了尊重。目前,賴昌星走私案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有100多人,其中大部分人員現在已獲得減刑。在被判處無期徒刑的19人中,都獲得了減刑,其中有10個人還已經兩次減刑。

投案自首 明智選擇

 干以勝表示,事實勝於雄辯,說賴昌星回國以後會被判處死刑和受到虐待,是沒有任何根據的。

 中國已批准通過了《禁止酷刑國際公約》,鄭重承諾禁止一切形式的酷刑,而中國司法機關亦會遵守《憲法》,履行公約,嚴禁刑訊逼供,賴昌星回國不會受到虐待。

 干以勝強調指出,賴昌星在加拿大已經呆了7年餘,想得到的並沒有得到,將來也不會得到;他不想失去的,反而失去了很多,而且將來失去的會越來越多。奉勸賴昌星,不要再執迷不悟,明智的選擇是盡快下決心,回來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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