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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特別費案另一被告─前台北市府秘書余文。 中央社
【本報訊】據聯合新聞13日消息:據披露,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被起訴的重要關鍵因素,是他在接受檢察官問訊時供詞前後不一。
先說公款後認私款
馬英九最早接受承辦檢察官侯寬仁調查時,有關特別費不需要單據的部分,馬英九斬釘截鐵的說,用於公務,在犯罪構成要件中,馬英九已有「違法的認識」;但後來,馬英九改口,強調匯入帳戶,不須要單據的17萬元特別費,屬於「私款」而非公款,馬自陷危機。至此,全案已經無法反轉,成為檢方決定起訴馬英九的關鍵。
法界人士表示,如果馬英九開始認為匯入帳戶的一半特別費,認知上是自己可以支配的私款,表示不知道會犯罪,結局將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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