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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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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妻產子 港漢嘆難頂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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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港產子的內地孕婦送院。

 【本報訊】一名持預約紙來港產子的內地孕婦,昨午在北角夫家胎動,急召救護車送院生產。惟其港人丈夫事後指當局除收分娩費外,更要再收3.3萬元入院按金,實在對他們並不公平,坦言難以負擔。內地孕婦湧港產子,去年超過1.1萬人,在引起港人關注後,港府實施預約來港產子制度,不但增收費用,連嫁給港人的內地產婦亦一視同仁。

 該名來港產子內地孕婦葉美麗(27歲),其港人丈夫姓許(29歲),在港與父母同住在北角電氣道122號榮華大廈一單位。

 據悉,許的父母早前偷渡來港成為本港居民,至12年前再以家人團聚申請福建鄉間兒子到港。許在港讀書後,任職飲食業;至年多前,許回鄉認識葉女,約1年前結婚,葉女搬至在東莞居住及工作,等候來港定居,兩夫婦經常要中港兩邊奔波見面。

檢查費每次700元

 至大半年前,許妻發現懷孕,兩夫婦原打算嬰兒在內地出生,但怕醫療設備不足,故決定在本港醫院產子。但因許妻並非本港居民,故要預先付上3.9萬元分娩費,而每次檢查要收700元,懷孕至今已檢查過8次。

 許妻預產期原為本月9日,在個多月前她已持雙程證來港等候,惟至近日一直未見有異動,故留在丈夫居所養胎。昨晨10時許,許妻作動,突感肚痛,且愈來愈劇烈,懷疑胎兒準備出生。由於為第一胎,兩夫婦亦不知所措,連忙報警。

 警員及救護車到場,安排懷孕婦人送往律敦治醫院急症室檢查,後翻查紀錄發現她已登記在東區醫院生產,故待其痛楚穩定後,再轉至該院待產,並無大礙。

小市民難負擔 應一視同仁

 不過,將為人父許先生對費用一加再加頗有微言,表示早前已為妻子付上3.9萬元分娩費外,當妻作動入院時,亦要多付3.3萬元非本地居民的入院保證金。

 許先生認為,他為本港居民,子女無論在內地或本港出生均已為香港人,故與父母均為內地人、而要來港產子的情況不同。但他仍為嬰孩出生同樣要付上7.2萬元,感到當局措施對他們此類家庭甚為不公平,而且負擔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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