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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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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設獨立委會查教院風波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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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蔭權昨日宣布委任獨立委員會,調查教院風波,預期4個月內提交報告。本報記者郭曉樂 攝

 【本報訊】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宣布,他會同行政會議委任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由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胡國興法官擔任主席,負責徹查教育學院副校長陸鴻基指控政府官員干預學術自由或教院自主權一事,並於4個月內向特首呈交報告。曾蔭權強調,學術自由是本港的核心價值,而對政府官員作出干預教院學術自由的指控是十分嚴重,不容輕率,深信市民認同要對此查根究底。

 行政會議於昨晨舉行會議,曾蔭權隨即於下午舉行緊急記者會,正式宣布他已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第86章)而委出的司法程序,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詳盡調查,並委任胡國興為委員會主席兼委員,法律援助服務前主席李澤培則任委員。委員會會獨立運作並將於短期內展開工作,該會擁有法定的權力傳召作證及取閱文件。

胡國興任調查委會主席

 他說,委員會除了會確定有關陸鴻基的指控的各項事實外,並須查明教育統籌局局長或其他特區政府官員,有否不適當地干預教院的學術自由或自主權,並就政府以後向教院表達有關行使教院權力或貫徹其宗旨的意見時,可採取的方法和方式提出建議。

 曾蔭權重申,設立有關法定委員會,是因為有必要調查陸鴻基提出的指控是否屬實,「我們重視香港的學術自由,學術自由是我們的核心價值,不容損害。而上述對政府官員的指控,是十分嚴重的,所以不容輕率。」

 他強調,除學術界外,立法會議員和廣大市民都十分關注有關指控。行政會議同意須就這些指控進行認真、可信而獨立的調查:「我深信市民也贊同我的看法,要對這些指控查根究底。」委員會將會盡快開展其工作,並於獲委任後4個月內,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許可的日期內,向行政長官呈交報告。

費用三千萬 四個月交報告

 據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整個調查費用為3千萬元,包括法律費用,不用額外由納稅人支付,政府會由已經獲得的撥款中,撥出款項支付費用。他又指出,政府非常關注事件,認為有關指控非常嚴重,故成立類似調查機場事件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公平、透明的原則,徹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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