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宇署去年共提出3,042宗涉及業主不遵從清拆令的檢控個案,較2005年增加2.7%,共罰款778萬元。其中被判罰最重的一宗個案,罰款額達80,000元;被告因為沒有遵從清拆令拆除違例廣告招牌,去年7月被法庭裁定有罪。屋宇署去年共發出32,711個清拆令,已清拆的違例建築物共48,479個。有困難的業主可申請「樓宇安全貸款計劃」,向屋宇署申請免息或低息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