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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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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22]

 ■該旅行團員所簽置的3份旅遊合約文件,均使用關鍵的名義及標誌

 ■在機場接待團員的人員都穿著關鍵的制服及派發關鍵襟章

 ■在台灣,團員乘坐的旅遊車亦貼上關鍵標誌

 ■導遊在自我介紹時,亦聲稱代表關鍵

 ■以上證據均顯示關鍵負責籌組及提供旅行團,需為旅遊車司機的疏忽負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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