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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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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走私魚混合法魚 當局跟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22]

 【本報訊】食物安全中心正向廣東省了解,是否有商人將走私魚,混在註冊供港漁場的淡水魚中,運來本港出售。而廣東當局表示正跟進事件。

 有報道指出,運載內地註冊魚場淡水魚的船隻,在途中加入走私魚,再運往香港批發市場。負責抽驗的政府人員,只從船上工作人員手中,接過預先放在膠袋內的魚類,並非自行抽取檢驗。

 食物安全中心表示,過去一年查獲58公噸來自非註冊漁場,或未有證明文件的內地淡水魚及相關製品,全數經已銷毀,中心過去一年亦在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抽取50個供港淡水魚樣本化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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