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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兆謙重申,旅行社並沒有強迫遊客購物。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內地旅客日前因不購物被遺棄街頭而報警的事件,經旅遊業議會介入了解後,竟出現羅生門。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昨稱,事件中兩名廣西旅客承認當日是自行離團,但堅持投訴導遊要求他們購物;本港負責接待的旅行社重申已依足程序,旅客來港前已知道有購物點,指是次事件是旅客自己有問題,而被投訴的導遊重申並無強迫旅客購物,只對遊客說新年多購物會「珠光寶氣」而已。
旅遊業議會昨早跟進兩名廣西旅客疑被導遊遺棄街頭事件,董耀中表示,兩人承認日前是自行離團,但堅持導遊曾以「不買東西不給面子」等惡劣言語要求他們購物,不滿導遊的服務態度,要作出投訴。
是次被投訴的卓越旅遊有限公司,過去兩年曾4次被議會發現違規,合共罰款49,000元,主要涉及聘請無牌導遊及帶旅客前往無向議會登記的店舖購物,其負責人黃兆謙昨強調,旅客來港前已獲詳細行程表,清楚知道行程中會有購物點,但從未表示不滿。她透露,兩名團員前日午飯後擅自離團,導遊及團員尋找一小時無結果,最後透過廣西的旅行社聯絡到兩人,得知兩人平安,傍晚收到警方通知要求接走該兩名團員,但兩人其後自行返回酒店。
堅持投訴導遊要求購物
黃兆謙稱,事件發生後追查至內地組團社,始發現二人臨出發前由其他旅行社賣團轉來,未知事件與此是否有關,她承認每名旅客支付的1,980元團費實未足以支付成本,而帶客購物亦可抽取佣金,但強調不會迫客購物;至於被投訴的導遊劉先美稱,沒有強迫團員購物,只在購物點向整團旅客表示,希望團員新年期間多購物,變得「珠光寶氣,開開心心」。
新春假期僅收一宗投訴
董耀中又說,議會現時已接到有關投訴,將聽取旅行社及導遊的解釋,然後盡快交由內地來港規條委員會開會研究事件。而今年新春假期,至今僅收到是次投訴,業內大致運作暢順,預期年初三至初五為旅客遊港的高峰期,議會會密切留意有關情況。
旅發局發言人亦謂,新春期間共接到4個旅客投訴。消委會則稱,年初二亦收到一宗有關購物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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