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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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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環倒車奪命 司機囚8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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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日上環普慶坊工程車倒駛輾斃父女現場。資料圖片

 【本報訊】去年開學日,一名慈父抱著11個月大女兒橫過上環普慶坊時,遭一輛正在倒後的水務署外判工程貨車撞倒,兩父女被捲入車底,慘死輪下,涉案貨車司機昨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3項駕駛有缺陷車輛罪名,被判入獄8個月、停牌兩年及罰款6千元,死者的家屬到庭指判刑過輕,不足以抵償兩條人命。

 26歲的被告房濟民,控罪指他於去年9月1日,在上環普慶坊與差館上街交界的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引致女嬰林忻莛及男子林志剛死亡;另外3項控罪指涉案的貨車沒有安裝後燈、倒後發聲裝置及輪胎花紋不符合法律要求。

官指未確保安全便倒車

 主任裁判官林偉權稱,本案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亦沒有人目睹死者從哪個方向步入馬路,但被告作為職業司機,在駕駛大型貨車時,未有確保車後的安全便倒車,即使車速只是每小時10公里,都足以構成危險,因而導致慘劇發生,被告必須負刑責;另外3項駕駛有缺陷車輛的控罪則較輕,故判罰款。

 案情指,案發當日上午8時50分,死者林志剛(37歲)抱著11個月大女嬰步入普慶坊,而被告正駕駛著貨車在普慶坊內倒車,雖然貨車上另有兩名乘客,卻沒有人下車觀察倒車情況,當貨車倒後約40米時,將兩父女撞倒並捲入輪下,被告即時下車,卻見兩人已躺臥在車底,趕赴現場的救護員證實女嬰當場死亡,林父送院後亦告不治。警誡下,被告拒絕談及交通意外的原因,只稱案發前一天曾檢查過貨車的後燈、倒後發聲裝置及輪胎,均運作正常。4日後的驗屍報告指,兩名死者因身體有多處傷勢及頭部受傷致死。

 遭貨車輾斃父女約6名親友昨到場旁聽,眾親友聽到翻譯員宣讀兩名死者遭貨車輾斃的案情時,不禁悲痛哭泣、互相安慰,眾人聽完判刑後神情落漠地離開,亦不願作回應,只有一名女親屬表示判刑過輕,不足以抵償兩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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