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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工程車司機當日協助警方調查,昨日因危險駕駛被判囚8個月及停牌年。資料圖片
【本報訊】涉案的26歲貨車司機房濟民,昨坦然認罪,當翻譯員宣讀案情時,他一直低下頭、眼泛淚光、神情憂傷。辯方大律帥陸偉雄求情時指出,被告雖然有5次刑事及4次交通定罪紀錄,但與本案性質不同,僅向死者的家屬「致以深切的抱歉,並深感遺憾」,事發後他曾到佛堂超度兩名死者。
陸續指出,案發地點是「掘頭路」,被告因不能掉頭,故以時速5至10公里的低速倒車,當時貨車沒超載或剷上行人路,現場人流亦不多,卻不幸地將兩人輾斃。
被告受僱於一間工程公司,負責運送工人及工具到地盤,但案發後被調往地盤裡工作,沒有再駕車。由於他是家中長子及家庭經濟之柱,年老的父母靠種花為生,他恐怕入獄後父母的生活會受影響,希望獲判較輕的刑期,亦願意交出車牌任由法庭判罰。
據悉,案發當日被告一時未能接受撞死人的事實,在警誡下驚慌得不能說話,亦因心理陰影,決定日後不會再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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