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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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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起火撞欄 男子醉駕被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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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家車撞欄著火,消防員滅火後,在場調查。

 【本報訊】一名疑有黑社會「和×圖」背景的「江湖大佬」,昨凌晨駕寶馬房車途經灣仔告士打道時,聲稱車頭起火致車輛失控撞欄,他眼角受傷,幸能及時逃出車外,消防員到場將火救熄,全車付之一炬,他事後則被驗出酒精「超標」4倍,涉嫌醉後駕駛被捕調查。

 被捕的「江湖大佬」姓黃(45歲),據悉有黑社會「和×圖」背景,活躍於香港仔區。意外中他左眼角瘀腫,經敷治後無礙出院;其間,有人接受即場酒精測試時,疑獲知結果超標,及至送院後拒絕再提供血液樣本作覆檢及分析,警員即時以酒後駕駛罪名將他拘捕,目前暫准以5,000元保釋,下月22日返署報到。

 事發昨凌晨2時30分,肇事寶馬房車沿灣仔告士打道向北角行駛,當轉入堅拿道天橋支路時,據稱車頭突然起火,之後整車失控撞向路邊鐵欄,黃眼角受傷立即逃離車廂報警,其間全車迅速陷入一片火海。

酒精測試 超標4倍

 消防員到場將火救熄,惟車頭及車廂已告嚴重燒毀;警員事後替黃進行酒精測試,證實其含量達120微克,高出法例規定逾4倍之多,懷疑有人酒後駕駛釀出意外。

 根據現行法例,駕駛者的法定酒精限度為每100毫升呼氣內含22微克酒精;任何人涉酒後駕駛,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6個月及吊銷車牌6個月,若醉酒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駕駛者將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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