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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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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步高女兒可代父申請法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2-27]

 【本報訊】徐步高家屬因資產超出上限,不獲資格申請法援,事件似有轉機。法律援助署署長張景文表示,徐步高的女兒合資格申請法援,聘請律師代表出席死因庭的研訊,署方已向徐家解釋這情況。但協助徐步高家人的律師黃國桐透露,徐家對以徐女名義申請法援有保留。

 徐步高家人早前希望申請法援聘請律師代表,但因資產超出上限,不獲高院批准。代表徐步高母親提出上訴的律師黃國桐,昨在電台烽煙節目表示,雖然條例訂明遺孀及死者子女是可以申請法援而毋須經資產審查,但死者家人不想事件涉及死者女兒。

遺孀不堪壓力選擇迴避

 至於其遺孀因工作緣故,要經常要面對客人,事件已令她經常被人冷嘲熱諷,以及遭人以粗言相向,甚至收過粗口信。在重重壓力下,她亦不便申請法援。黃國桐質疑,徐步高家人不獲法援並不公平;37天的聆訊涉及的律師費最少要幾十萬元,徐家無力支付。

 張景文則解釋,徐步高的女兒資產不會超出上限,可以申請法援,處方曾向家屬解釋這種做法,但一直未有收到申請。而死因裁判主任陸貽信昨日亦指出,有傳徐步高的女兒會於昨日現身死因庭,為其父申請法援要求提供律師代表,但最後亦未有任何人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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