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將從4月1日起,正式實行供港澳蔬菜來源備案及出口監察制度,進一步保障供港澳蔬菜的衛生安全。
屆時供港澳蔬菜運輸和銷售包裝,必須標注種植場的名稱、地址、註冊登記號及批次號、產品名稱及生產日期,方便消費者進行投訴。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員,亦會全程監督供港澳蔬菜全程裝貨過程,並對運載交通工具進行鉛封。另外,出口蔬菜到港澳的企業必須提出申請,並在4月1日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發布。未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上公布的收購加工企業,將不可以出口蔬菜到港澳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