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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已故「隱形富豪」黃達榮家族,繼第2代後人黃義先的遺孀與兩名後輩爭奪先夫的遺產後,兩名黃家後輩再度因遺產而興訟。黃家第二代大姐的兒子許承德,質疑已故舅父大律師黃禮賢的法籍女兒非親生女,不得申領其父約10億元遺產;女方則指許承德沒有提供證據作支持,就之前訴訟亦欠下過千萬元堂費,昨於高等法院申請簡易判決,要求法庭判她勝訴,法官將裁判押後。
原告被指非黃家血裔
原訴人Lisa Poncet的代表律師表示,死者黃禮賢生前為大律師,年輕時於法國邂逅法籍女子,2人旋即相戀,並曾發生性行為。其後,黃禮賢離開法國回港,跟法籍女子亦有透過書信來往,互傳愛意。數月後,法籍女子去信黃禮賢,指她懷有胎兒,而黃禮賢是經手人。至1966年8月,Lisa Poncet出生後,黃禮賢曾一度前往法國與她們團聚;然而,該女子不幸於1969年去世,黃自此負起照顧Lisa責任,每月寄逾萬元生活費給她,每年也會前往法國探望Lisa。至2002年3月,黃與律師在商討案件時,突然暈倒身故,享年72歲。
Lisa的代表律師呈上黃禮賢跟Lisa及她的母親往來信件,以及他們於法國的相片,顯示黃禮賢深愛Lisa的母親,Lisa跟黃禮賢亦以父女相稱,而相片亦顯示他們的和諧關係。相反,黃禮賢跟答辯人許承德的關係惡劣,其生前撰寫的文件指許承德及其前妻並不可信,如將來許稱聲會獲得其財產時,便定是虛構的。
指家族圖無列出原告
許承德則回應指出,黃禮賢在早前訴訟時曾撰寫家族關係圖,當時他並沒有列出Lisa的名字,可見Lisa在其心目中的地位。許承德又指出,他接納黃禮賢跟Lisa的關係有如父女,但並不代表她就是黃的親女兒。根據香港法律,若Lisa非黃的親女,將不會獲得其任何遺產,因此要求重驗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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