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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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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校社工手記:及早培育責任感 增孩子抗逆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02]

 香港的出生率不斷下降,大部分已婚人士傾向少生孩童,所以現時不少家庭都只得一個小孩,使家長深感「獨生子女」的可貴,在任何環境下也為他提供充分的保護。

父母不宜事事出頭

 不少中小學的老師均表示,越來越多小孩傾向凡事都向父母「告狀」,而父母很多時信以為真,並不會查清楚事件。但如果小朋友從小就「很容易」得到父母的信任,到他長大了,遇到問題或者有事不被人接受就不知如何處理,因而感覺不被人尊重,或是容易產生埋怨。筆者也曾接觸過不少家長,當子女遇著欠交功課、與同學衝突、師生關係惡劣時,他們都帶著責怪的口吻來學校投拆,事事要替子女出頭。但當查證事件後,事情往往並不如子女的陳述,頓時使父母陷於尷尬的局面。

 有些父母對於子女的選擇及行為則「過度」管制。例如為子女安排了日常所有的興趣活動、學習的科目、每天零用錢的安排。他們認為子女少不更事,不懂為自己作出最好的選擇,所以為他作出全部的安排或決定。筆者曾遇過中五學生不被父母批准參加宿營活動,也有中六學生須每一天向父母逐次拿取零用錢。在此種環境下,孩童的抉擇、處事和解難能力實難得以提升。

 近年有些人也提議把學校改造得有如家庭一樣,讓孩子在這裡繼續得到盡情的呵護。在他們犯錯時,每每期望學校能寬鬆處理,因而不能使他們學習承擔個人責任,為自己所作的事情負責。

溫室長大 難適應多變環境

 這種做法有點兒像用「止痛劑」,讓孩童免於暫時的苦難。其實學校是社會的縮影,如果學校只充當孩童的「庇護所」,而忽略對其責任感的培養及處事能力的訓練;我們不難想像,這些平日在溫室裡長大的孩子一旦走向社會,便很難在多變的環境中得以生存。

 要提升子女解決問題的能力,父母可讓子女嘗試在「不足」的生活環境下生活。舉例說,子女想買一件二百元的物品,父母可要求孩子自己先儲一百元,再由父母支持另外的一百元,讓子女習慣凡事需要自己付出。在安排子女的零用錢時,也可嘗試按星期、按月給予子女,讓他們學懂如何分配自己的零用錢。父母不要怕子女會在短時間內花掉零用錢便放棄這樣的安排,有時他們一兩次的安排失當無可避免,但是他們如能在失敗中得到教訓,日後便會學懂自制及約束,這將更有助增強他們的解難能力。

溺愛是「自殺」現象的溫床

 不少專家曾指出,溺愛是「自殺」現象的溫床。

 家長過度保護孩子,是造成孩子任性、自私、依賴慣性的主要根源。家庭對孩子的溺愛,使孩子情感脆弱,自身承受能力差,很難接受壓力;當他們在生活中遇到一點打擊,都會以自殺、自殘、報復等過激行為去面對問題。所以父母如能及早培育孩童做人處事的「責任感」及和面對挫折時的「抗逆能力」,將有助他們日後健康地成長,漫向光輝的人生旅程;同時亦可減少不幸事情發生在這些孩童的身上。

■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助理主任幹事 伍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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