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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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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師萬成囚30月 妻聞判嚎哭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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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籍騎師萬成被控串謀收受利益罪成,判囚2年半。 路透社

 【本報訊】澳洲籍騎師萬成,涉嫌向商人提供賽馬「貼士」以換取他人代為落注,昨被裁定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後被判囚兩年半,即時收監,並充公他被捕時被搜出的25萬元現金及手提電話,成為首名因提供「貼士」而被入獄的騎師。

 現年37歲騎師萬成(Christoper James Munce)來自澳洲,曾為悉尼冠軍騎師、本地去屆騎師榜排名第3的著名騎師。萬成在庭上一臉憔悴、雙眼通紅,雖沒有表明會上訴,但已透過大律師申請取閱法庭膽本作上訴申請準備,其妻在庭內表現激動,與丈夫道別後在庭內高聲怒斥及痛哭。

官:為保賽馬聲譽須重囚

 辯方大律師麥禮忠昨求情時,堅持被告行為只破壞馬會規定,不構成刑事罪行,且被告未有串謀他人「造馬」,即使他在案中落注自己策騎的賽事,但都是盡力在比賽中爭勝,沒有對他人造成損失。

 麥禮忠指案件已摧毀了被告的家庭與事業,希望法官考慮到被告沒有刑事紀錄,在本港以致海外的賽馬業均具威望,加上他有妻子及育有3名年齡由5至11歲的年幼子女,望法官予輕判。

 法官鮑理賢裁決指出,萬成與練馬師兩間之間存在代理人的關係,萬成依照練馬師的安排和指示去策騎,在比賽中爭取最佳位置。惟萬成將有關的「秘密指示」告知他人以換取個人利益,同時在比賽時除按合約條件盡力爭勝外,亦為個人利益而策騎,行為違反了與練馬師之間的誠信。身為著名騎師的被告更有責任嚴遵操守,將騎師和賽事的資料保密,為保護香港賽馬業的聲譽和確保質素必須重囚示警。

馬會強調不容違賽馬誠信

 萬成被控於05年12月14日至去年7月3日間,作為多名練馬師的代理人,串謀商人劉維正及兩名印度籍男子,使其在無合法辯解及權限下從劉處接受利益,作為他提供賽馬貼士,及在賽馬時以符合該等貼士的方式策騎的報酬。案情指出,萬成在05至06年馬季的8個月間提供36匹「心水馬」,一半贏得頭馬,8場佔頭3位名次,勝出率達72%。萬成被指獲利80萬元。廉署調查多月後於去年7月3日拘捕劉及萬成,劉後來因身患重病不獲起訴,而涉案兩名印度籍男子則轉任控方特赦證人。

 馬會事後就法院裁決發出聲明,表示受薪董事會就事件再次展開研訊,暫時不作評論,並重申不容許任何危害賽馬誠信的行為。

簡炳墀:同類事件普遍

 主控官鄧能庭後表示,香港的賽馬應是誠實及正直的,不應用欺詐手段,不公平地獲得益處。另熟悉馬圈情況的前冠軍練馬師簡炳墀認為,騎師透過中間人下注情況普遍,並指:「全世界騎師都叫老闆賭錢,個個都是,個個都貪錢�僭捸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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