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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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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會空置商舖免租將增至半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04]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計劃擴大「額外免租期計劃」至長期空置的零售商舖,本月9日在新一輪投標中即時實施,免租期由2個月至最多半年。而為防止有人濫用優惠,免租期將會分階段批出,承租人會在租約的每6個月享有免租期。

 該計劃將在本月9日、房署推出新一輪公開競出租金投標中實行,免租期會因應舖位的空置期長短而定,連續空置2至3年,可享有2個月額外免租期,3至4年空置為4個月免租期,空置4年以上的免租期則長達半年。不過,免租期會在3年租約期內分階段批出,分別在第6、12、18、24、30及36個月享有額外免租期。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在去年7月通過,當已空置一段頗長時間、至少3次未能以公開招標租出的街市檔位時,提供額外免租優惠,至今已有7個長期空置的街市檔位因而租出。房屋署物業管理總經理嚴家仁稱,市場對免租期計劃反應良好,故決定擴大至長期空置零售商舖,以令房委會零售商舖的空置率進一步下降,並可帶來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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