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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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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女友案刑期覆核 前警員囚終身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07]

 【本報訊】前警員情緒失控下亂刀將女友斬死一案,於99年原審及03年重審時均被判謀殺罪成,兩年前上訴得直改判誤殺。上訴庭昨指出,上訴人性格缺陷,出獄後對社會仍造成潛在危險,心理醫生建議他繼續接受治療,故判其終身監禁,囚12年後可以向長期監禁委員會申請覆核刑期。

報告指潛作武力行為危機

 已服刑約9年的36歲上訴人徐柱天,兩次審訊均被裁定謀殺罪成,上訴庭於05年考慮其犯案時的精神狀態,認為他很大程度因嚴重抑鬱而傾向殺人,失去部分的自制能力,故改判誤殺。

 上訴庭法官於判刑時指法庭為上訴人索取多份報告,均指他患上精神病,有潛在作出武力行為的可能。報告又指,除上訴人患有抑鬱症,他本身性格自戀自負,亦不懂處理個人問題,當面對感情挫敗時,便會萌起報復的念頭。因此,若被告重新投入社會後再跟女性發生親密關係,很可能會有新受害者出現,因此建議上訴人至少多接受3年的治療。

 上訴庭法官又指上訴人的個人問題須長時間作糾正,法庭須作出適當的判刑以保障社會人士,以防他們受到傷害,遂維持終身監禁的決定。

不滿分手 亂刀插死女友

 案情指,上訴人於92年加入警隊,4年後認識死者22歲陳燕翔,2人旋即相戀並共賦同居,女方曾懷孕及墮胎。翌年1月,女友提出分手,上訴人未能接受殘酷現實,經常致電滋擾和跟蹤女友,因而被控3項遊蕩罪,排期於同年7月審訊。惟在審前1星期,上訴人卻攜刀到女方家中,表示要死在她面前,女方卻冷言對待,上訴人情緒失控下狂插女友多刀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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