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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被管制化學品,同時也是易製毒品的原料。圖為警方查獲的部分原料。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鄭海龍深圳6日電】一些被用於製造香水及藥品等生活必需品的管制化學品,同時也是製毒原料,為防止毒販利用此等化學品製毒,深圳有關當局昨日公布嚴管易製毒化學品購買、經營及運輸等,如有違犯將予以嚴懲。
月底前須向公安局登記
2005年11月1日,內地開始實施全國性的《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將23種化學品列入監管範圍,當中包括「甲苯」、「丙酮」、「丁酮」、「三氯甲烷」等。深圳警方於去年初正式成立易製毒化學品專管隊伍,相繼開展了3類13種易製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許可及北岸業務。
依據相關規定,凡在深圳市區域內從事購買、經營、運輸易製毒化學品的企事業單位,自即日起至本月底,均應向各行政區公安分局報告2006年度的購買、銷售和運輸情況。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告登記的,將不得從事辦理2007年易製毒化學品相關業務,如有違犯,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擅購丙酮 公司罰25萬
去年8月,龍崗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緝毒中隊發現龍崗區一家企業在未經公安機關備案,擅自向惠州一名男子購買「丙酮」2,880升(價值人民幣22,400元)。據此,該分局於同年9月19日依據相關規定,對該公司予以行政罰款人民幣25萬元的處罰,並沒收擅自購買尚未使用的丙酮648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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