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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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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資三千萬 主要聘律師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07]

 【本報訊】(記者 夏志禮、任智鵬)就「與香港教育學院有關的指控調查委員會」調查教院風波,預計委員會開支為3,000萬元,委員會主席胡國興表示,資金主要將用作聘請律師及行政的費用,當中並不包括代表教統局3位律師的費用,而他與另一成員李澤培並沒有收取分毫。

 另法律界人士指,資深大律師收費每小時數以千元計,每日聆訊收費動輒過萬元,以約20日聆訊期計算,個別一方涉及律師費已數以十萬元計;而教統局的3人大律師團費用更可能達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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