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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資 類似建行這樣的內地銀行料成兩稅合併的最大受益者。
中國長達20多年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一稅兩法」時代,即將宣告結束。提交本次全國人大審議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在本次會議順利通過表決可說已無懸念,預料新稅法連同國務院隨後制定的實施條例將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稅法施行後,內外資企業將適用同一的企業所得稅法,執行統一的稅率、稅前扣除辦法和優惠政策,這意味著在中國全面對外開放之後,中外資企業真正迎來公平競爭的新元年,將極大地激發出國內經濟活力,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由此將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
改革開放以來,為加快吸引外資、發展經濟,中國政府一直給予外資企業優惠政策,並形成內外兩套企業所得稅制度並存的「雙軌」格局,即根據企業資本金性質不同,採用兩套企業所得稅法律。其中,外資企業適用1991年七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內資企業則適用1993年國務院發佈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
外企「超國民」 民族品牌受壓
在內外資適用兩套企業所得稅制的情況下,儘管法定稅率均為33%,但外資在稅率優惠、稅前抵扣等方面獲得很多優惠,最終導致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負擔不一。在優惠和抵扣之後,外資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大致為15%左右,內資企業為25%左右。
在財政部看來,稅負雙軌制,並由此派生出外資企業「超國民待遇」現象,不僅有違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置內資企業於不平等的競爭地位,造成實際上的競爭不公;而且,外資企業憑借超國民待遇,取得了市場領先位置,對民族企業、民族品牌形成了巨大壓力。而且內外資企業稅負不統一還扭曲了企業行為,激勵內資外流再以「外資」身份回流,或令部分外資企業通過註冊新的公司規避相關稅收,兩者均造成國家稅款的流失。
利益方阻撓 新法數度擱置
財政部一直力推兩稅合併,希望能夠在2006年中國「入世」過渡期結束時開始施行新企業所得稅法,也就是最晚在2005年3月提請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不過由於外貿部門擔心兩稅合併會導致外商投資減少,而一些沿海發達地區則囿於既得利益,認為兩稅合併「有違中國改革開放承諾」,應延緩合併進程;使得新《企業所得稅法》的立法工作幾度被擱置。
此間觀察家指出,隨著「入世」過渡期在2006年底正式結束,中國全面對外資開放,中央高層意識到如果任由這一對外資傾斜的政策再延續下去,將直接損害越來越多內資企業的利益,「一稅兩法」正在成為稅制改革甚至整個經濟轉型的羈絆,因而決心破除一些部門利益和既得利益的阻撓,盡快完成兩稅合併。2006年8月23日,新企業所得稅法草案經國務院第14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12月24日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草案提請十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僅經人大常委會一次審議就提交全國人大表決,在中國立法史上並不多見,足見中央力推兩稅合併的決心。 ■本報兩會報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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