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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國加入WTO後,財政部著手起草合併方案。
■2003年11月: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要「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務院法制辦共同起草了企業所得稅法徵求意見稿。
■2004年初:就兩稅合併書面徵求全國人大財經委,全國人大法工委、預工委,各地方省級政府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
■2004年6月:基於外貿部門和一些沿海發達地區對外資流失的擔心,新稅法草案未能提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
■2004年8月:財政部、國稅總局將兩稅合併的草案提交到國務院。
■2005年上半年:54家在華投資的世界500強跨國公司向財政部、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書面意見,要求延長稅收政策優惠期。兩稅合併草案再次擱淺。
■2006年3月:由民建中央提交的「關於盡快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的提案」,成為當年全國政協會議的「一號提案」。
■2006年:財稅部門再次徵求了32個中央單位的意見,形成了《企業所得稅法(草案)》。
■2006年8月23日:草案經國務院第14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2006年9月28日:國務院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2006年12月24日: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草案提請十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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